流程图:
日常备战→预警信息收集→预警待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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灾害发生→县区红十字会限时上报→市红十字会核查灾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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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:四 / 三 / 二 / 一级应急响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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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头落地救援、物资、捐赠、宣传、后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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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态研判灾情→升降级 / 终止响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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灾后救助→捐赠结算公示→总结复盘、修订预案→回归日常备战
预警与信息管理
一、预警监测
立足雨季防灾重点,建立多渠道预警监测机制:
1.对接市气象、水利、应急管理、自然资源等部门,实时获取暴雨、洪水、地质灾害、台风等预警信息,重点关注雨季强降水、河道汛情、山洪地质灾害预警。
2.健全全市红十字系统灾情直报网络,县级红十字会第一时间收集辖区受灾情况,逐级上报。
3.常态化开展备灾巡查,重点排查物资仓库、救援装备、应急救援队伍待命状态,确保雨季应急保障到位。
二、信息报告
1.报告时限: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,县级红十字会30分钟内口头上报、1小时内书面上报市级红十字会;市级红十字会接报后立即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及上级红十字会,严禁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。
2.报告内容:事件类型、发生时间、地点、受灾范围、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、救援需求、先期处置情况等。
3.信息续报:实行 24 小时应急值守,动态续报灾情变化、救援进展、物资需求、捐赠接收使用情况,直至应急响应终止。
三、预警响应
接到市级及以上部门灾害预警后,市红十字会立即启动预警响应:
1.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待命状态,召开预警部署会,安排防灾救灾工作。
2.救援救护、物资保障、信息宣传等工作组全员待命,检查装备、物资、车辆。
3.通知县级红十字会做好防灾准备,开展避险宣传、隐患排查。
4.加强应急值守,实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、领导带班制度。
应急响应分级与处置
(一)响应分级
结合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程度、受灾范围、救援需求,参照上级红十字会与本市应急响应标准,分为四级、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四个响应等级,一级为最高等级。
1.四级响应(一般事件)
适用于局部区域发生一般自然灾害,受灾范围小、人员伤亡少、救援需求有限。
启动权限:县级红十字会报请市级红十字会同意后联动应急部门启动。
处置措施:县级红十字会按照当地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,开展先期救援救助,市级红十字会跟踪指导、按需支援。
2.三级响应(较大事件)
适用于本市部分区域发生较大自然灾害(如局部洪涝、地质灾害),受灾范围较广、有一定人员伤亡、需市级红十字会统筹支援。
启动权限:市红十字会联动应急部门启动。
处置措施:市级专项工作组联动,调拨少量物资、派遣骨干力量指导救援,对接上级红十字会报备。
3.二级响应(重大事件)
适用于本市较大区域发生重大自然灾害(如大范围雨季洪涝、地质灾害),受灾范围广、人员伤亡较多、救援救助任务繁重。
启动权限:市红十字会联动应急部门报请市委、市政府同意后启动,上报上级红十字会。
处置措施:市级红十字会全面动员,救援队伍赶赴灾区,批量调拨救灾物资,规范接收捐赠,同步开展医疗救护、心理援助、卫生防疫。
4.一级响应(特别重大事件)
适用于本市全域或重点区域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,造成重大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,需全市红十字系统全力处置、上级红十字会支援。
启动权限:市红十字会联动应急部门报请市委、市政府及上级红十字会同意后启动。
处置措施:应急领导小组靠前指挥,全市红十字力量、物资、资金统一调度,全面开展搜救、救护、救助、捐赠、宣传等工作,全力配合政府整体救援行动。
(二)响应启动程序
1.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灾情、核实信息,提出响应等级建议。
2.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,决定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。
3.下达响应指令,各专项工作组、县级红十字会立即执行应急任务。
4.上报市委、市政府及上级红十字会,通报相关市直部门。
(三)分级处置措施
1.现场救援与救护
(1)红十字救援队(搜救、水上救生、医疗救护模块)第一时间抵达灾区,开展人员搜救、被困群众转移、伤病员现场急救、转运协助。
(2)组织红十字救护员、志愿者参与灾区医疗救护、卫生防疫、饮用水安全、环境消杀,防止灾后疫情发生。
(3)组建心理援助工作队,为受灾群众、救援人员提供心理疏导、危机干预。
2.人道救助与物资保障
(1)快速调拨帐篷、棉被、毛毯、应急食品、饮用水、急救药品、救生衣等救灾物资,优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与急救需求。
(2)设立临时救助点,为受灾群众提供食品、饮用水、保暖物资、医疗服务,开展特困群众专项人道救助。
(3)对接上级红十字会申请物资、资金、队伍支援,协调交通部门保障救灾物资运输畅通。
3.捐赠管理与使用
(1)依法依规开放捐赠渠道,通过官方平台发布捐赠公告、救灾需求,接收社会资金、物资捐赠。
(2)实行“专账管理、专款专用、公开透明”,捐赠资金、物资快速分配至灾区,全程公示接收、分配、使用情况。
(3)严格落实捐赠意愿,尊重捐赠人合法权益,接受审计、纪检监察、社会公众全程监督。
4.信息发布与宣传
(1)通过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媒体平台,及时发布灾情、救援进展、物资需求、捐赠使用情况,主动回应社会关切。
(2)宣传红十字救援救助典型事迹、人道主义精神,凝聚社会救灾合力,引导规范捐赠与志愿服务。
(3)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,杜绝虚假信息传播,维护红十字会公信力。
5.志愿服务管理
(1)统一调度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,规范志愿者招募、培训、派遣、保障,明确服务职责与安全防护要求。
(2)组织志愿者参与灾区物资分发、群众安置、秩序维护、宣传引导、后勤保障等辅助工作。
(四)响应调整与终止
1.响应调整:根据灾情变化、救援进展、需求变化,应急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响应等级(升级或降级)。
2.响应终止:灾情得到有效控制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、现场救援救助任务基本完成后,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,转入灾后恢复与总结阶段。
灾后恢复与总结
一、灾后救助
应急响应终止后,持续开展灾后人道救助:
1.对受灾特困群众、伤病人员、孤儿、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实施专项救助,衔接政府救助政策,形成保障合力。
2.协助开展灾后卫生防疫、健康宣教,普及雨季灾后防病知识,保障群众身体健康。
二、捐赠结算与公示
全面梳理捐赠资金、物资接收、分配、使用情况,形成专项报告,向社会公示,接受审计与监督,做好捐赠人反馈与致谢。
三、总结评估
1.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工作组、县级红十字会,开展应急处置全流程总结评估,梳理经验、查找问题。
2.针对雨季防灾救援薄弱环节,优化预案、完善物资储备、强化队伍建设、提升应急能力。
3.表彰奖励应急救援救助中表现突出的集体、个人、志愿者、捐赠单位与个人。
应急保障
一、队伍保障
1.建强全市各级红十字专业救援队伍(搜救、医疗救护、水上救生、心理援助、大众卫生),配齐装备、常态化培训、定期演练,重点提升雨季水上救生、洪涝救援能力。
2.健全红十字救护员、志愿者储备库,开展应急救护、防灾避险、救灾技能培训,打造专业化应急志愿服务力量。
3.建立队伍联动机制,与应急、消防、卫健等部门队伍协同训练、联合演练。
二、物资保障
1.按照“平战结合、分级储备、按需保障”原则,市级备灾救灾中心储备足量雨季救灾物资(救生衣、救生圈、帐篷、棉被、应急食品、饮用水、急救药品、排水器材等),县级红十字会落实本级储备。
2.健全物资管理、盘点、维护、调拨制度,确保物资完好、随时可调。
3.建立应急物流联动机制,对接物流企业,保障救灾物资快速运输、精准投放。
三、资金保障
1.市红十字会年度预算安排应急救援救助专项经费,保障应急值守、培训演练、物资储备、救援处置。
2.依法接收社会捐赠资金,专账管理、专项用于救灾救助,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。
3.积极争取财政资金、上级红十字会资金支持。
四、通信与信息保障
1.建立24小时应急通信联络机制,确保应急领导小组、各工作组、县级红十字会、救援队伍通信畅通。
2.完善灾情信息直报系统,实现信息快速收集、核实、上报、共享。
3.做好信息发布、舆情监测、宣传保障,维护应急信息传播秩序。
五、培训与演练保障
1.常态化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援、救护、捐赠管理、信息报送等业务培训,提升全员应急处置能力。
2.每年至少组织1 次全市红十字系统应急演练,重点开展雨季洪涝、地质灾害实战化演练,检验预案、磨合机制、锻炼队伍。
六、安全保障
1.强化救援人员安全防护,配备防护装备、急救器材,确保救援行动安全。
2.做好灾区卫生防疫、安全风险排查,保障救援人员、受灾群众安全。
